真愛,是幸運、還是命運?

追求真愛而英年早逝的徐志摩,曾在給恩師梁啟超先生的書信上說:
「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。得之;我幸。不得;我命。」
短短的一句話,道盡真愛的珍貴與無奈。

由於徐志摩強調的真愛,是「唯一」與「靈魂」,
使得真愛在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平常人生中,顯得高貴超俗。
因此,得不到而必須認命的機率也就相對提高。

他在二十歲那年,經由父母安排迎娶他不愛的張幼儀。
離婚後,他鍾情意屬的林徽音,
則在社會壓力與自我道德的理性思考下,決定離開他,後來嫁給梁思成。

抑鬱寡歡的他,最後和陸小曼完成了別人不看好、也果然毀了彼此的婚姻。
三十六歲那年,在搭機前往參加林徽音演講會的途中,遇空難身亡。

在世俗人們的眼中,也許這樣的下場十分悲涼。
但對於勇敢追求真愛的人們來說,應該是求仁得仁。
雖然,沒有和所謂的「靈魂伴侶」白頭到老,但盡力之後,沒有遺憾。

在愛情的世界中,卻有另一種說法:「得不到的,總是最好的。」
徐志摩的性格裡,似乎也有這樣的因子,讓他的愛情故事不得不以悲劇終結。
沒有得到林徽音對婚姻的許諾,成為徐志摩一生的追求,也成為他對現實生活不滿的寄託。





得之我幸,不得我命。


也許真的要到長大了,
才可以很深刻的體認到這句話的意義。



看開了就沒什麼好強求的了,
可以得到,
不可以得到,
我命,我運。














最近懶懶散散的,
一個人的生活或許空空的,
可是相對也多了很多時間!



有些事情能夠把握,
那麼請珍惜當下。
有些事情無法掌握,
那麼請不要強求。





時間到了,
就會遇見了。







然後我突然發現或許我沒辦法離開永和這個地方了
還有雙溪: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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