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好,只是有點累了。
或許對我來說,
只要能夠好好的掩埋,
就再也不需要被提起,
這樣才是,
對的吧?
回過頭看了很多文章,
我真不懂為什麼當時我總是可以把自己說的如此冠冕堂皇,
到最後落了一個句點之後。
既然一開始就做了決定,
我會告訴自己最後就別後悔。
一筆一劃地割開傷痕,
又痛又爽是無奈。
自作孽,天收。
相信我,
我會隱藏的很好的,
關於這種負面情緒,
我再清楚不過了。
禮拜五,回台北,
喝喝酒跳跳舞,
一切又重頭。
禮拜六,翡翠灣,
玩玩水,曬曬太陽,
看看正妹。
這幾次以來我到底學到了什麼。
新竹的海岸線很美的,
可是我卻太缺乏時間與心情上的調配。
喝酒喝到吐死好了。
我累了,
我想要泡在冷水裡面,
我想要喝很多很多水,
那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躁熱。
始終都相信,
始終都忘記。
不過爾爾而已,
15歲時你說的:人不爲己天誅地滅。
21歲我媽告訴我的:沒有人會爲你買單,想要生存,要靠自己。
其實我是覺得21年來這樣也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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