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好像總是這個樣子,只是一再確認我們早就知道的答案。

是不願意面對現實,還是從別人口中說出的現實才特別真實?

 

原來我是已經習慣了一個人的時候,已經開始感受不到寂寞,

我記得當初還是個必須學習如何跟自己獨處的初心者。

 

該開心嗎?

好像一切都一帆風順,卻又順利的太過平淡無奇。

 

如果不想放棄,那就必須學會妥協,問題是我無法向自己妥協。

溫先生說,結婚需要很大的勇氣。

慶幸現在的我們都懂得這些道理,那也許是因為我們長大了。

明白愛情的終點不一定得走向墳墓,畢竟赴死是需要很多的勇氣。

你得選擇一個人面對他至少三十年以上仍不厭倦,而且你沒有後悔的機會。

人生最討厭的就是這樣,總是要你選擇,卻總是沒有重來的機會。

 

但是我們24歲了,我們明白沒有多餘的時間去談小情小愛。

那些風花雪月只適合18歲的小女孩。

 

所以小女生總是喜歡找比自己年紀大的男人。

因為在一個24歲的男生面前,你根本看不見你們的未來。

但是在一個34歲的男人面前,你的心會穩定許多。

然而當男人34歲,他何必遷就於34歲的女人。

 

出了社會後身邊出現了太多這種人,你根本沒有時間去風花雪月,所以當個女強人真的不容易。

在這之前先抱持著獨善其身的想法吧,最重要的是,不管你幾歲,都要愛上這個年紀的自己。

 

有些事情是需要一步一步來的,

18歲的時候覺得自己有太多東西無法割捨。

24歲的時候發現自己沒有什麼是無法捨去的。

 

昨天終於狠下心來整理那些七年累積下來的網誌,原本打算至少看過一遍再刪除,後來就覺得自己有點蠢。
如果連現在都忘記了的事,那麼我在那邊捨不得什麼?苟延殘喘根本是;


所以我刪除了那些,整整一千多篇,現在很痛快。
我留下了過去,還有自己。

 

現在是新的開始;好的開始。

 

張愛玲-----------
愛情本來並不複雜,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,
不是我愛你、我恨你,便是算了吧、你好嗎、對不起。

 

 

我還是掛念你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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